中银研究:中国经济发展“十三五”回顾与“十四五”展望

2020-12-08 15:05:49 和讯银行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稳步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展望“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更加注重经济结构优化,推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有望实现5%左右的平均增速,人均GDP有望在2023年前后超过12500美元,成为高收入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加速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进入重要推进期。国内大循环进一步畅通,国内巨大市场的潜力持续释放。区域重大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总体实现了规划期保持中高速增长的目标,2016-2019年GDP年均实际增速为6.7%,2020年GDP增速在5.7%-6%就可以达到6.5%的预期目标。但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导致经济增速大幅放缓,预计全年GDP增速在2%以上,这也影响了“十三五”时期预期经济增速目标的实现。但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仍是全球经济增长表现最好的主要经济体,2020年GDP规模将突破100万亿元,为2010年的2.4倍。持续推动发展理念转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进展,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这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更加注重经济结构优化,推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并未明确提出经济增速的目标要求,而是提出“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要经济增速,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其实蕴含了对经济增速的定量要求。IMF定义的发达经济体2019年人均GDP平均为4.6万美元,中等偏下水平的地区人均GDP在1.7万-3万美元之间。世界银行定义的高收入国家2019年人均GDP为4.45万美元,其中中等偏下地区人均GDP在1.3万-3.2万美元之间。2019年我国人均GDP约为1万美元,如果未来人均GDP增速为5%,人均GDP将在2035年达到2.2万美元,若人均GDP增速为7%,人均GDP将在2035年达到3万美元。根据各生产要素分析预测,伴随人口结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和资本增速将放缓,而创新力度加大、要素配置改革持续推进将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乐观、基准和悲观情境下2021-2025年平均潜在增长率分别为6.1%、5.2%和4.9%,这意味着我国将大致达到发达国家中中等偏下收入水平。

二、科技创新能力加速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进入重要推进期

“十三五”期间我国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的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从创新驱动主要指标看,2019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3.3件,已提前实现预期目标,科技进步贡献率为59.5%,接近60%的预期目标,互联网普及率在2018年提前完成预期目标。目前只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支出/GDP)较为滞后,2019年为2.19%,与2.5%的预期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从产业结构看,2019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上升至53.9%,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与56%的预期目标仍有差距。同时,“十三五”时期我国持续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2016-2019年高技术制造业平均增长11.2%,高于工业平均6.1%的增长水平,高技术产业投资平均增长15.9%,远高于全国投资6.7%的平均水平。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成长,2019年“三新”经济占GDP的比重为16.3%,较2016年提高1个百分点。

“十四五”时期,创新驱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对于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将进一步提升。根据“十四五”规划《建议》,我国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投入和能力,加快培养创新人才力量。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基础前沿研究的支持,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将进一步提高,预计到2025年,7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有望实现自主保障。创新能力的提升既有利于应对国际科技领域的激励竞争,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安全性,也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更好适应国内需求的新变化。

“十四五”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将持续进行。一是注重产业间的平衡协调发展。《建议》中明确提出“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这意味着“十四五”时期将更加注重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发展,金融发展的重要任务就是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房地产市场仍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房地产业发展以稳为主。同时,《建议》也明确“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2019年制造业在GDP的比重为27.2%,较2015年下降1.8个百分点,“十四五”时期制造业比重将改变下降趋势,对服务业占比或不作要求。

二是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十四五”时期传统产业将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中国制造2025》规划,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将从2020年的1.26%上升到1.68%。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重点形成40家左右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重点领域全面实现智能化,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50%。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将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三是产业数字化加快发展。新技术成熟以及疫情加快人们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将继续深度融合。5G技术进入快速发展期,加速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预计到2025年,5G技术发展将直接拉动GDP约1.1万亿元,间接拉动GDP约2.1万亿元;将提供约350万个就业机会,主要来自于5G相关设备制造和电信运营环节。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许多新产业、新业态继续较快发展。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也将进一步推动农业、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

三、国内大循环进一步畅通,国内巨大市场的潜力持续释放

“十三五”时期,在外部需求低迷的情况下,中国对于发挥内需作用的政策导向愈加明显,促消费、稳投资的政策不断出台。内需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2016年至2019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100.8%。其中,消费对经济增长平均贡献率为61.9%,已连续6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伴随经济中高速增长国内市场总体稳步扩大。收入的增长是需求的重要支撑,2016-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同步发展,平均增长6.5%。2020年受疫情冲击居民收入增速或大幅放缓,这将影响“十三五”时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预期目标的实现。中产阶级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以典型三口之家年收入10万-50万元的标准看,2018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已突破4亿人,约1.4亿个家庭。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9年末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09万人,2020年将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我国面临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把扩大内需战略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推动国内市场壮大、国内大循环畅通。一是持续推动提高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均GDP有望在2023年前后超过12500美元(按一般情形5.2%的年均增速计算),成为高收入国家。同时,通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完善再次分配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等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增强扩大消费的基础。二是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建立国内统一大市场,打通国内大循环。生产方面,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结构优化、供给质量提升;引导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推动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分配方面,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提高配置效率,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流通方面,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快发展,企业流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消费方面,线上线下消费加快融合发展,扩大内需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拓展投资空间。这些将打通国内大循环的痛点、堵点,进一步释放国内大市场发展潜力。三是发挥国内大市场、大循环的规模效应优势,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使国际循环更好服务于国内大循环发展。

四、区域重大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十三五”时期,我国持续推动东、中、西、东北地区协调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速要高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GDP占比上升最多,2019年为22.2%,较2015年上升1.9个百分点,西部、东部地区分别较2015年上升0.7、0.3个百分点。而东北地区经济增速要低于全国水平,其GDP占比下降至2019年的5.1%。同时,我国重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各重点区域内中心城市的GDP、人口占本省的比重总体保持了上升趋势。此外,我国持续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19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到60.6%、44.3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提前完成预期目标。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均要快于城镇。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以重大区域战略为引领,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城市群内各地区在基础设施、产业分工、资源流动、生态治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将形成新的增长极和增长带。各大区域和城市群中的主力及枢纽城市的集聚效应将进一步增强。东部地区转型发展继续推进,由于其在人才、创新、市场机制等方面更具优势,其经济增速将更加稳定。中西部地区可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抓住东部地区产业升级和产能转移的机会,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实现区域轮动发展。2020年5月《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发布,将推动西部地区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城乡差距将进一步缩小,城镇化率将进一步提高。

五、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十三五”时期,我国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善,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营商环境方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对我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全面部署,2020年7月发布的《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依据。持续优化企业开办、税费、融资等市场环境,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10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为持续推动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世界银行报告,2019年我国营商环境排名第31位,较2015年上升53位。

重点领域改革方面,一是持续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央企数量从2015年的106家下降到2019年的98家,过剩产能和低效无效产能加快退出;推动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其中2019年启动的第四批并不局限于重要领域企业,还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指导推动21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改革试点。二是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三是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同时,推动税制改革,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推进资源环境税收制度改革等。稳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改革方案已出台。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新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自2016年起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预算编制年限由1年增加至3年,加强对政府举债行为的规范,健全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四是金融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初步形成,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金融要素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不断健全,形成“一委一行两会一局”金融监管新格局,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监管加强,金融风险明显降低。五是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持续推动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放开。

“十四五”期间,我国改革将着重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环境。一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2020年5月《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和方向。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还将继续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继续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继续从降低经营成本、支持科技创新、完善要素保障、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二是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财税制度将继续围绕预算管理、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三方面展开,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等税收立法,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理顺和细化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推动各细分领域改革方案的落实。金融领域将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推进货币政策框架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调控转型,大力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直接融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推动中小银行改革,2020年5月《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发布,将进一步完善中小银行公司治理,支持中小银行聚焦中小微企业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优化金融监管体制,不断推动微观合规和宏观审慎监管相融合。

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十三五”时期,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曲折,保护主义等逆全球化趋势抬头,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我国坚定不移推进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我国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持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取消外资逐案审批制,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实现制造业基本放开、金融等服务业开放加快,推动对外改革和开放措施在自贸区自贸港的试点,积极推动多双边经贸合作。一是对外贸易发展稳中提质。我国连续3年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连续11年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2019年,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分别为58.4%、29.2%,分别较2015年提高0.7、0.4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出口占比为57.8%,较2015年提高4.3个百分点。2016-2019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总额4.6万亿美元、占外贸比重提升至29.4%。贸易新业态成为新增长点,2019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比2015年增长4倍、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增长2.2倍。与此同时,服务贸易较快发展,占外贸比重从2015年的14.2%上升到2019年的14.6%。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推动了数字娱乐、协同办公、跨境电商等加速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趋向“在线化”与“零接触”,2020年前8个月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为44.1%,同比提升10.1个百分点。二是双向投资协调发展。我国利用外资规模总体保持正增长,2017年成为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2016-2019年,吸收外资合计达5496亿美元。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2016-2019年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3.9%,2019年占比达27.7%,比2015年提高15.5个百分点。2016-2019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合计达6344亿美元,主要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领域。三是加快建设面向全球的自贸区网络。累计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2020年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中日韩自贸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持续推进。

“十四五”时期,外部环境依然严峻复杂,我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一是持续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引进来”方面,完善外商投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未来服务业将是开放的重点。同时伴随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高技术产业外资流入将继续较快增长。在“走出去”方面,加强对外产能合作,通过合作带动装备、技术、标准等走出去。二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落实已签订的政府间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将从基础设施向产业、金融等更多领域拓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贸易投资将保持较快增长。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继续推动多双边区域投资贸易合作,推进制度型开放,发挥自贸区、自贸港先行先试优势,加大制度创新,加强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对接。伴随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兴领域的发展,积极参与和推动相关国际标准、全球支付体系、物流规则、税收规则等的制定。四是注重开放与安全的平衡。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宏观审慎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七、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十三五”时期,我国不断完善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大多都提前完成。2016-2019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保持降低趋势,累计降低13.2%,预计可完成“十三五”期间累计下降15%的约束性目标。2019年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升至15.3%,提前完成了2020年规划目标。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这8项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2020年1-9月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预计年底能够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国仍将持续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发展。一是推动降低碳排放强度,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为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的远景目标,将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二是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将继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通过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机制的建立加强对节能减排的治理。继续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引导降低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银行总行一级部门。研究领域涵盖全球经济、国际金融、宏观经济与政策、金融市场、银行业发展等。)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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