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银保监复〔2022〕3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银行(601988)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广华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自中银报〔2022〕7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广华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做好业务并账、人员安置、安全保卫、对外公告及宣传解释等有关工作,及时拆除该机构原址的标识及标牌,确保机构终止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手续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1个月内向我分局对口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及变更后的工商、税务相关证件复印件。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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