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施伟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2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施伟锋 | |
单位 | 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
主要负责人 | 赵国平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借贷搭售贵金属纪念币。施伟锋是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八十九条第二款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6125元,并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施伟锋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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